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3971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198平方米,主要包括项目装置区面积16038平方米,制冷机房216平方米,以及配套抗暴控制室、总变配电室、深冷空分机房、地磅房、门卫室等设施面积1944平方米。购置甘油精制装置、环氧氯丙烷装置、盐水精制装置、焚烧炉装置、HCl合成装置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甘油法环氧氯丙烷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属于省内投资项目,项目资本金为75687万元,占总投资100%。本项目为危化品建设项目,属于“两重点一重大”。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同
联系电话:13562711596
联系地址:山东省鱼台县张黄镇鹿洼工业园内
邮箱:lutaihuaxue3118005@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山东博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63239660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6号楼1-703-2室
邮箱:1826323966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事故风险、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信息页面结尾处附件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完善的个人相关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