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毛泽东主席的《实践论》,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与行的关系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实践论》是毛主席在1937年7月写成的,当时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着两种错误的思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者都是片面的强调事物的一个方面,两种错误的思想使中国共产党及中国革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毛主席通过系统地阐述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对于实践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深刻地揭露了两种思想的危害性,特别是教条主义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到处吓唬人,迷惑了广大的同志。毛泽东以《实践论》对教条主义做出了正确的、严厉的思想批判,为中国革命的实践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文章虽然写于上世纪30年代,但对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化工生产活动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作上正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关键时期,建议仔细研读《实践论》,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走向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误区。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什么是实践呢?一言以蔽之,实践,就是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谈实践的方法,我们不妨从实践的特点说起。
首先,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地点发生巨大的变化,被前期、某地实践所证实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将来、某地。例如:鲁泰化学离子膜电解工段一期的工艺操作法就不能照搬至二期使用。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秦朝吕不韦所作的《吕氏春秋·察今》这篇文章详细地说明了这个道理。其次,实践具有层次性。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例如:管理规模为6万吨/年的烧碱生产装置所取得的实践经验就不完全适合于30万吨/年的烧碱生产装置;常极距的离子膜电解槽管理法就不同于升级版的零极距电解槽管理法。再次,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例如:经测量,一个回路的电解槽槽电压值在正常范围,不代表其他回路的电解槽槽电压值也在正常范围,所以不能把一个回路的电压值作为评价所有电解槽的理论依据。今天兔子撞死在这棵树上,并不能说明以后兔子每天都撞死在这棵树上,那样的话兔子早就死绝了,可现实中兔子并没有死绝。最后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能动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例如:两个人各自同时管理相同的一台设备,由于责任心不同,得到的实践结果就会大相径庭。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唯一检验标准、目的,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最终要回归到实践。要正确的认识,就得对现实事物充分了解,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对于人们的实践是真理,对于认识论也是真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例如:要搞好离子膜电解工段的现场生产,就要每天深入现场亲手操作设备、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工艺指标的变化趋势等,而在实际操作中,又要根据改变了的现实情况,不断地修正方案,与客观的规律性相符合。
《实践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从认识的来源、动力、标准和目的等方面揭示了实践对于认识的决定作用,在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上,实践始终处于首要的、决定的地位。这是因为:其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其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其三,实践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其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与归宿,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
毛泽东同志认为实践要注意总结。总结的过程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21世纪的产业工人要善于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不论是学习还是总结,都要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要将实践结论变成自己的技术财富,就此可以用唯物辩证主义的理论解释,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行动依据。为此,要把调查与研究结合,既弄清情况,又理出头绪;把经验与教训结合,成功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失败的教训更可贵,从教训中学习往往使人更聪明;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既要有丰富的材料,又要找出本质;把集中起来与坚持下去结合,既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又要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这样,经常不断地升华,使零碎的变成系统的,朴素的上升为理性的,又回到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从而,形成实践、熟悉、总结、再实践、再熟悉、再总结的良性循环。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过程,即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我们通过学习《实践论》,能够深刻认识到认识与实践的重要关系,而且更要在实践中加深理解,在工作生活中践行,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从而不断进步,不断提高。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工业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观。
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一定能够在新鲁泰的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