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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集团公司首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本次人才评价认定包括电工职业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三个等级,来自集团各分、子公司的101名电工及相关岗位职工参加了电工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与考核。 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是国家及山东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山东省和济宁市人社部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本项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在国家职业统一框架基础上,实行由企业结合生产服务实际,采用贴近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对本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自主考核,确定技能水平并报相关部门认定,按规定核发相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是企业职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的新型用人机制,企业的自主性、主动性得到发挥,还让企业认识到开展自主评价工作对提高自身经营效益、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大有益处。 集团公司作为济宁市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机构备案Y000037080031号),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工作,研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电工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培训与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严格甄选评审专家、认真布置考点现场。6月23-24日,集团公司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核在鹿洼煤矿、鲁泰化学两个考点顺利开展。考核评价项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个方面,分项实行百分制考核。济宁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试点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根据市局安排,鱼台县人社局和太白湖新区人社局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亲临现场监督指导,并对集团公司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给予肯定和高度评价。 集团公司通过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把优秀的技能人才用最合适的方式选拔出来,为集团公司技能人才晋级成长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畅通了上升通道。通过认定的合格人员由集团公司自行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程序纳入山东省技能人才数据库,享受有关补贴待遇,这极大地激发了技能人才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学习赶超、积极进取”工作氛围,为集团公司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