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1日,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与恒诚(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组成专家组对鲁泰化学开展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办高工(科长)闫炜,鱼台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副局长刘召敏、总量办主任张艳杰,公司环保部负责人参加核查调研。 专家组现场审核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详细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后,对公司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质量控制监测计划、生产统计报表、能源使用记录等档案资料记录进行核查。同时专家组到生产车间校验主要生产设施、能源、原料计量设施相关信息,核对现场信息与平台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并对公司碳排放数据进行了详细核算。 经核查,专家组一致认为《鲁泰化学碳排放报告》符合《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相关规范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专家组核查结论充分认可,同时对鲁泰化学碳排放数据质量、碳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