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异地执法帮扶行动检查组马东峰一行三人到鲁泰化学检查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翟红野、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丽、公司分管领导陈海天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查看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报告等环保档案材料,询问了公司生产经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随后,检查组到氯氢工序、净水中心、化学品库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控及运输车辆管控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鲁泰化学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公司继续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应措施。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鲁泰化学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保证生态环境安全,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