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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集团公司“安全之星”员工授星仪式在鲁泰化学举行

日期:2020-04-02 08:29:12 来源:安全部 作者:翟鲁波 杜海波

    4月1日上午,集团公司“安全之星”员工授星仪式在鲁泰化学四楼会议室举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新华、鲁泰化学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玉标为“安全之星”授星,授星仪式由集团公司安监局局长时圣国主持。

    授星仪式上,集团公司及鲁泰化学领导分别为三星以上“安全之星”代表授星并佩戴星标,“安全之星”代表作表态发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新华对“安全之星”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安全之星”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之星”代表的是榜样、标杆,彰显着严谨细致、谨小慎微、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时刻影响着、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树“安全之星”员工的重要意义,正确运用榜样效应,把“安全之星”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作为抓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来实施。被评为“安全之星”的员工要不断增强身份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安全思想认识上要站位更高、态度上更坚决,自我要求上更严格,牢记自己是星级员工,时刻以星级员工标准约束规范自己,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

    二是要创新举措,深化评星树典工作。要加大“安全之星”员工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安全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增强评星树典的浓厚氛围;要持续加大“安全之星”员工培养力度,着力提高星级员工安全素质、业务技能和自保互保能力,真正做到树一颗星、立一个标杆;要强化正向激励,用模范的力量来影响广大职工,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奖励来激发员工抓安全的原动力,根据集团公司安全之星管理办法,把三星级以上的员工纳入后备人才管理,加以培养、锻炼,在选拔基层干部或安全员时优先重用,真正使“端安全碗、吃安全饭、挣安全钱”理念落到实处。

    三是要示范引领,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之星”员工既是生产的主力军,又是安全的旗帜,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思想,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主动排查报告问题隐患,要带头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争做“讲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安全之星”员工,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带动身边人,自觉维护“安全之星”良好形象;“安全之星”员工要经常开展上岗查隐患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星级员工责任心,为现场安全生产再上一道“保险”。

    集团公司安监局及鲁泰化学班子成员、生产部室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之星”员工代表参加了授星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