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根据济宁市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诊断式”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济安监字〔2018〕119号)的统一部署,济宁市安监局执法三科科长张伟带领2名执法人员和2名安全专家,到鲁泰化学进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鱼台县安监局危化科科长马瑞国、鲁泰化学总经理李宝瑞、副总经理陈海天及各生产部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中,李宝瑞对鲁泰化学安全生产情况做了简要汇报。随后,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分别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利用一天的时间,按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家查隐患一览表,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张伟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针对检查情况,鲁泰化学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鱼台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