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济宁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队长吴红莲带领市安委会督导组,来鲁泰化学督导夏季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鱼台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张体现,公司副总经理陈海天及生产部室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会上,督导组听取了鲁泰化学关于在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汇报,并详细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
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对公司汛期时段采取的安全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检查台账;二是抓好抓实高温季节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四是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高温汛期时段安全持续稳定生产。
陈海天代表公司表示,鲁泰化学将严格按照各级安监部门要求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