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二楼会议室,总经理申玉海汇报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第一阶段的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了介绍。
考察组按照鲁安办发〔2016〕16号要求,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确认。经过一上午的考察,考察组对鲁泰化学在安全管理措施、硬件设施建设、安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一致认为公司符合鲁安办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标杆企业遴选条件,下一步作为标杆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张文武要求,作为标杆候选企业,应建立以风险点为基础的隐患排查体系,分级排查、分级预防、分级整治;按照装置、流程,做好安全隐患点分类工作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充分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内容,采取控制措施,为下一步两个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公司总经理申玉海表示,鲁泰化学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当好标杆企业,在济宁市化工行业中做好两个体系建设的示范工作。